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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纠纷怎么找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我们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遭遇纠纷时,这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此时此刻,许多消费者便会困惑不解,不知道应当向哪个职能部门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那么,究竟购房纠纷要寻求何种部门的协助呢?在此,笔者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个疑问。通常情况下,当购房引起争端并进入到民事诉讼程序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常常为当地的人民法院,然而,若出现了合同方面的纠纷,这种情况则属于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范畴。因此,如何明晰出现的纠纷类型以及确定其相应的管辖部门,确实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享有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利,除非另行有规定。因此,对于公民之间发生的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来说,基层人民法院应当承担起具体审理此案的职责。当公民提起民事诉讼时,按照惯例,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负责管辖;倘若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并不相同,则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总的来说,针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不过,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而言,并不适合采用常规的管辖规则,而是需要适用于人民法院专属性的管辖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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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0 15: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