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纠纷租户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调停。指在独立于各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机构的协调下,尊重各方意愿并通过全体协商,消除纷争,最终达到和解共识。我国在社会基层的各个群体,如乡村的村民自治组织以及城市社区的业主委员会等,都有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以专门从事各类民间纠纷的处理,其中也包括了针对房地产领域的矛盾纠纷。(2)仲裁。当房地产争议产生之后,当事人有权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关根据事实情况,依据法律法规来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结果。仲裁属于一种类似司法程序的准司法行为,其裁定的法律效力相等同于法院判决,各个当事人务必遵照执行。(4)诉讼。在法律框架内,拿起正义之剑,依法向当地所属法院提起诉讼,以彻底化解房地产纠纷。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并得到受理的期间是有限制的,对于一般的房产纠纷诉讼来说,其法定的诉讼有效期通常被设定为持续三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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