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款的房子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全款购买房屋而又不愿继续持有,是否能够进行撤回处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您决定取消购买全款房源,原因在于房屋本身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达标无法按时交付使用,交付押金之后审核发现主体结构仍然不符合标准;或是房屋在交付使用后遇到重大质量问题,对您日常的生活起居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亦或者是在和开发商签署购房协议后,发现他们把房屋再次出售给了第三方或者私自将其抵押给他人等情况,那么您作为房屋购买者将拥有权力申请撤销交易。也就是当您有充分证据表明卖家有相关法律所允许的解除合同行为时,即可提出退房请求,在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您仅仅是出于个人喜好上的变更而决定放弃全款购买的房屋,一般而言,寻求退房并不容易实现。因为,房屋已被支付全额款项,也就意味着事实上的购房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即便您与卖方之间并未订立有效的购房合同,但是实际上房屋销售和购买双方已经形成了切实的协议关系。倘若以无正当理由为由选择退房,便是构成了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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