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起诉费用谁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众多民事诉讼案件中,败诉人承担的诉讼费用,应该被理解为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必须缴纳和支付给人民法院的费用;其中主要的组成部分便是诉讼案件的受理费以及申请人需要支付申请所产生的费用,还包括除此以外的所有诉讼相关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在诉讼费用的构成部分里,诉讼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必须缴纳的费用之一,然而,关于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被视为当事人在审判期间需要支付的费用。对于房地产纠纷这类特殊性质的案件来说,其诉讼费用的缴纳往往会由原告预先完成,直到民事案件审结结束之后,依据败诉方的责任程度来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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