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烂尾楼破产重整业主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地产企业宣告破产并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时,其正在建设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将被归类为破产财产并予以公开拍卖。按照债务偿还的先后次序,对各笔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偿还。对于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业主来说,他们有权利要求继续执行原有的购买协议,同时也可以向重组之后的开发商提出相应的索赔主张,要求其继续履行该份协议中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而那些尚未获得合法房产证的业主们,则需转变思维模式,视自己与开发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为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将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到整个破产清算程序中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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