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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半个月要给违约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只要延期交付房产即构成违约行为。若因为不可抗力或当事人在合约中有明确规定的其他原因而必须延迟交房者,房地产开发商需要立即通知购房人;根据该法案第三十条的具体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严格履行其在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如期向购房人交付符合使用条件的房产,若无法按时完成交付工作,则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特殊规定的其他原因造成的延期交付,房地产开发商也应尽早通知购房者。另外,据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了样板房展示,他们有义务向购房者清楚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在质量、设备以及装修等方面与样板房是否存在差异。若尚未作出上述说明的情况下,则实际交付给购房人的房产应与样板房保持完全一致。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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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9:4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