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有官司能不能过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房屋争端的情况,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到权属存在争议的物业,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进行过户手续处理的。正是基于此,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置房产时谨慎考察开发商的资质认证以及企业运营情况,以确保购房过程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同时,一旦发现已经签署了房产买卖合同,却无法如愿实现交易目的,务必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解除合同关系,并要求开发商负起支付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如果房产因为潜在的纠纷事项而导致其抵押登记已被设立或者被司法机关予以查封,此时显然是无法开展过户手续的。然而,如果所购房产尽管存在纠纷,但是并未由于上述纠纷原因而出现抵押登记被设立或法院查封的现象,并且卖家的确为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所有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然具备进行过户手续处理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 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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