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没钱如何强制执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行实施法律保护措施,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首先要有法院「已生效」的裁决书作为基本依据;其次,申请人应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以启动执行程序。必须强调的是,如若开发商在无其他额外财产的情况下无法执行,那么法院将会暂时停止案件的执行程序,直到被执行人拥有了足够的可供执行之财产,才能重新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强制执行程序主要由审判官员负责执行工作,执行过程中的强制执行措施必须由法官出示相应证件方可执行。同时,当执行工作完成之后,执行法官必须进行现场记录,请相关人员签署或盖章确认执行结果。如有特殊需求的话,法院还可以适量设定执行机构进行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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