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属于被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法律体系中,"侵占罪"通常被视为"侵犯财产罪"之中的一类,其具体含义是指主体擅自将原本属于他人,但已由本人合法保管的财务,或是他人遗留下来的财物以及隐藏于地下或其他场所的物品占为己有,同时还存在着对上述财物进行非法占有,并且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却又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或者交出这些财物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主要涉及到对他人财产的非法侵占,并且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例如财物的特定性、行为人与财物之间的保管或发现关系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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