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购买纠纷应该在哪里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房屋买卖产生的纠纷,可向房屋实际所在地的法院递交诉讼申请。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需提前做好以下工作:1、查实并核实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如相关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卖方夫妇之间的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受托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对于企业主体方面亦可要求出示企业信息查询单予以明确;2、携带完整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待出售房产的产权证书、以及相关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3、备齐其他相关证据资料。对此,立案庭将会对发起的诉讼进行初步审查和登记,立案之后,立案庭会出具缴费通知单,根据该通知上所示金额缴纳诉讼费用,随后持银行开具的缴费凭证前往法院财务部更换诉讼费用收据,最终将此收据递交给立案窗口,至此整个立案过程宣告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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