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给多少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订约的双方可自由协商定金的数额,不过规定其不得高出主合资格额的百分之二十。对于涉及购房屋款的情形,所定的定金比例务必符合相关法规的制约。为了确保债权的得以实现,一方可拟通过向另一方支付定金来进行担保。当债务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履约后,定金应转做商品总价的部分,或予以偿回。若定金支付人未能履行其约定的债务,那么他们将无法请求退还当初支付的定金;而如果是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约定的债务,则他们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关于定金,需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在定金合同中,亦应对定金的交托事宜做出明确说明。自交纳定金之日起到生效之日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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