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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迟迟不交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交付房产这一行径,购房业主完全有权利向其发出正式的违约催告函,明确约定并确保合同最终达成履行期限。进一步地,业主有权请求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该项合同规定的义务。如若催告后满三个月,业主仍未收到开发商的有效答复或积极为之改善不良状况,那么届时业主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所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如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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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3: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