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能公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并不得办理公证手续。
这是因为,作为公证机构,其往往对所办理公证事项的合法有效性与确定可靠性有着严格的要求,然而无房产证的安置房由于其产权归属不明晰,因此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及不稳定性因素。 依照法律规定来看,房产证乃是房屋所有权的唯一法定证明文件。 在未获得房产证的前提下,很难有力地证明个人对该房产拥有全面且完善的所有权以及处置权利。 尽管如此,在特定条件下,如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实个人对该安置房享有合法权益,例如相关的安置协议、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等,或许仍有一定的操作余地。 然而,总的来说,此类情况下进行公证的可能性仍然相对较低。 我们建议您首先完成房产相关手续,待成功获取房产证之后,再行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公证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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