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案件由谁审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地产交易的纠纷处理上,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由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具有专属审判权。
而就不动产的所有权争议引发的诉讼事宜,这类案件将密封移交由不动产所坐落之地的最高人民法院受理; 如果是因为在海港运营过程中所出现的纷争引起的诉讼请求,则应归属港口所在地区域的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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