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接查验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哪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针对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具体应向何种部门反映,需根据实际情况斟酌:
(1)首要考虑的因素是该房屋的质量保修期限是否已经到期。 若未过期,则可向所属地区的质检站提出投诉; (2)对于房屋质量评估方面,建议寻求专业机构协助完成。 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后,应首先尝试通过与开发企业进行友好协商的方式来加以解决,同时向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请求对房屋进行检测和备案; (3)当涉及到房屋质量争议的双方无法自行达成共识时,法院将会在众多评估机构中指定一家作为评估方,为当事人提供评估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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