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房产证的房屋能否公证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无房产产权的物业可以经过公正程序得以实现公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公证是指由公证机构依据自然人、法人亦或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申请,依法按照既定程序对某些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以及法律文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赋予明确性证明的一种活动。 尽管如此,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此类性质的物业只能是针对其交易行为进行公证实务,而无法对其本身作为房屋的合法性给予公证确认。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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