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哪些必要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
首先,预售单位需已全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成功取得相关土地使用证书; 其次,预售单位必须具备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最后,预售过程中所获得的款项均应妥善用于与该项目相关的各项工程建设之中。 此外,预售单位所订立的预售合同也需报送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局及土地管理局进行登记和备案。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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