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如何处理年限规定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之事,房屋产权特指房产所有者依据国家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亦即广大住户对于其所拥有之房产各方面权益之总体概括,包括对房产之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等合法权利。
这一切权利皆源自于房产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两个重要构成要素。 其次,关于房产所有权,这项权益终生得以保留,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只要房产本身未遭受彻底的毁损或消亡,产权所有者便可持续持有; 然而,土地使用权却具有一定期限。 国家通常采取土地有期出让方式,以此向使用者提供40年、50年、70年甚至更长年限的使用权。 最终,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在期满之后将自动延续; 至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的续期问题,则需遵从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在此基础之上,关于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建筑之归属权,如有清晰的约定,应按照约定处理; 若无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晰之处,则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条款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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