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房屋再次出售,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决定将已设置抵押的房屋进行重新出售时,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已经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限内是允许进行转让的,只需向抵押权人履行通知义务便可。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完整,那么经过合法程序完成的房屋交易合同无疑也是有效力的。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出售房产所获得的收益必须首先用于抵扣所有抵押债务,同时确保您的售房行为不会对抵押权人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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