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户办房产证住建局发的什么证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申请办理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所需文件来说,以下几种为必须提交的资料:
首先,两位当事人需分别提供其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婚姻状况证明; 然后,还需要出示未经房地产交易的相关证明,同时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若无法提交原件,可提供该证件的复印件)、购买协议、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以及地基测量图、价值评估报告、契税缴纳凭证、个人所得税缴款凭证(如有缴纳或减免情况)、营业税缴纳凭证(如有缴纳或减免情况)以及过户确认审批表等。若该房屋存在共同权益人,其亦须与买家一样提供上述相应文件。其后,便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提出请求,以期取得许可并完成房产证的申领手续。特别需注意的是,因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通常属于地方或区域性的房地产管理所,因此在申请办理房产证时,需要依照现行的房屋平均销售价格按一定比例(大约在70%左右,但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变化)进行缴费,最后再办理正式的产权证书,然而此类房屋大都是没有分割的土地使用权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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