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费从出院后开始算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误工费的计算通常是自受伤之日(即首次出现伤害症状的日期)开始起算,而非在病患痊愈出院之后才启动。
关于误工时间的规定,一般来说是由受害者所接受的诊疗结构出具的相关证实文件来体现的。 如果受害者由于受伤导致肢体残疾,需要长时间地停止工作,那么误工时间将被计为直至进行伤残鉴定之前的那一天为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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