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转让要按照什么程序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转让之操作流程如下:首先,房地产转让双方必须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转让协议;其次,在签订转让协议之后的90个自然日内,转让双方需携带房地产权属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如身份证明等,前往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再次,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将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严谨的审查,并于收到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是否予以受理;若逾期未收到书面回复,则视为同意受理;紧接着,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对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核实,同时视情况对拟转让的房地产进行实地勘察与价值评估;最后,转让双方应依照相关法规缴纳相应的税费,然后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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