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产证撤押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房地产解除抵押申办手续所需携带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是结清证明文件; 其次为注销抵押申请书; 同时还需携带着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两项证件; 再者就是他人享有的该房地产各项权利的证明(即他项权证明); 最后也是不可或缺的身份证件和由银行开出的清偿贷款的证明文件。 在完成上述所有准备工作后,您需要亲自前往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以便顺利办理房地产解除抵押手续。 在这个过程中,您的房产证将被加盖清贷的专属印章。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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