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之后把房子卖了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所涉诉讼未满的时间内,当事人完全有权自由处置房产,在此种情况下,若对方并未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请求的话,那么他/她就能够如常地出让房产,不会受到任何限制或影响。
然而,如果原告方是为了追诉某种债务或给予赔偿相关的争议案件而提起诉讼,那么如果被告方想要逃脱责任,故意降低房地产的售价或者不顾代价地把房屋捐赠给其他人,那么这种行为可以算作是一份可撤销的合约。 如此,原告方有权采取法律行动,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请求宣布这份买卖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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