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面门口的场地属于该门面业主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铺门前停车位究竟应归属于何人,法律专家提出了一种严谨且遵循法律标准的解决方案。如果该商铺坐落在小区内部,远离城市公路的喧嚣,那么我们必须对停车位的归属做出准确的判断。
依据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即第二百七十四条及第二百七十五条针对这一争议做出明确规定,建筑区域中的道路及绿地等皆属于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唯独对于市政公路,上述规定不适用。建筑区域内的其余公共场地、公用设施以及物业服务使用的房屋亦属于所有业主的共享资产。 至于建筑区域中,规划设置为停放车辆的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可以由相关当事方通过买卖、赠送或租赁等方式予以确定。而若占用了业主们共享的道路或其它场地用于车辆停放,则此类车位同样归属于全体业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 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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