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住房公积金可以一起还贷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可共同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还贷,无论业主因何原因提取公积金或是申请公积金贷款,积累在其个人住房公积金系统中的使用记录均会如实反映。
若同一业主持有两套分别独立使用过公积金的房产,不论是提取余额还是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当业主打算将其用作第三套房产的还贷工具时,便无法再次通过提取方式实现,然而,却仍然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额外的公积金贷款方式来偿还房贷债务,且这种方式并无使用次数上的限制。 在申请过程中,业主需向有关部门提交包括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书、购房缴款凭据、各自的收入证明文件以及购房合同、首付款证明、住房公积金缴纳纪录等多项必备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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