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去年取的今年可以取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未采取抵押贷款方式购置自用房的情况下,通常每年可进行一次公积金提取;若所购房产采用抵押贷款且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偿还贷款期间,均可实现一次性的提取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待贷款全额清偿完毕后,则每年也享有一次同样的权利;
然而,若未能按照每月分期还款,那么每隔六个月即可进行一次提取。 至于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此类情况需每年向相关部门申报一次,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规定,每季度将相应资金划入公积金联名卡中。 同时需要注意,无论是建造、翻新还是大修自有房屋,抑或是为已有产权的家庭居住楼宇增添电梯等行为,均仅允许进行一次公积金提取申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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