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公积金可以全额提取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员工离职时并不能将其账户内所有的公积金尽数取出。
离职并非是一次性全额支取公积金的法定借口,因此,在员工离开单位之后,仅能依据特定的条件进行部分的提取。 具体而言,唯有那些满足了偿还房贷债务,到达离休或退休年龄,购买居住用房屋,以及因为丧失工作能力而与企业解除劳动契约等特定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方可一次性尽数提取公积金。 然而,正常的离职手续有可能会允许员工提取部分的公积金份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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