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住房过户税谁交?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尽管法律规定卖方通常为税费支付方,然而,双方可以自由约定税费支付责任分工。
若双方未能就这一问题上达共识,那么依税务规则来确定相关税收的支付方便无可厚非了。 首先,需注意的是,若在合同中有明确条款写明: 所有与过户手续相联系的费用均由买方承担,那么对于买方来说,原本应由卖方承担的如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可能便一并计入了买方需承担的部分。 其次,购买者需要清楚了解二手房办理产权证所需的年份可能影响税费的多少; 再次,关于过户手续过程中税收承担的条款应当详尽具体。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实践中往往采取的做法是,各承担其应负责任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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