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了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尽管在房产证上署名的确被视为产权归属的依据之一,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简单明了。
事实上,在我国,房地产权益是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来落实和保护的。
换句话说,获取或变更房产的所有权,其合法性取决于对该物业的产权登记。
而在此规程中,房产登记的姓名便代表着房屋的所有权人身份。
当然,若购置房产的时间处于婚姻存续期内,即使只在房产证上登记其中一方的姓名,仍将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除非经由当事人自行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规定。
因此,我们需要理解,房产证上的署名并不足以成为判定房屋所有权的唯一标准,关于房产产权归属的认定,还需考虑到购买房产时的资金来源、夫妻之间的特殊约定以及是否已有不动产登记等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0 19: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