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安置房的公摊面积国家规定标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安置房的公摊面积国家规定标准:普通的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约在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的住宅公摊的系数在15%-20%;高层的住宅约在20%-25%。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九条
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