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律师是否能查不动产登记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及其委托律师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对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以及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仲裁构成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结果;对有买卖、租赁、抵押不动产意向,或者拟就不动产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但不能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的准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是否存在共有情形以及其他登记情形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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