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许可证遗失怎么办,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房屋预售许可证遗失应当补办新证,具体流程如下:
1、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遗失登记; 2、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公告; 3、公告满六个月后,携带材料到原发证机关补办。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九条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