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房屋产权登记?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产权登记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2、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复审、核准后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3、交费领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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