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房屋继承不公证怎样过户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继承不公证可按如下方式过户:
首先,由继承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遗嘱的出示遗嘱等,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之前就房产继承发生了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带着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如继承人同意,则可在办理房产公证之后,再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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