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免征房产税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免征房产税条件:
1、机关、团体、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对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7、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8、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