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收入证明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月工资收入额要如实填写,防止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相符合
2、加盖单位工资主管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所用印章的主体名称须与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名称相一致 3、各项不得空缺,以方便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核实,证明出具时间为申请日当月或上月 4、个人收入证明应尽量使用计算机打印填写,以确保其规范性。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三)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五)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六)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值; (七)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八)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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