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租押金哪些情况可以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总体而言,在以下几种普通情况下,可以退还住房押金给承租人:
1.当租赁期到期日来临之际,若租户已经按照合同约定顺利地归还了所租赁的房屋以及所有附属设施,并且没有对该房屋产生任何损害行为,同时也不存在拖欠租金、水电费等任何费用的情况。 2.假如在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之前便予以提前解除,但是解约的主要责任方却由出租方引起,例如出租方并未能按照约定交付租赁房屋、或者私自提价收取租金等等。 3.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可退还押金的特殊情况,如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致使租赁无法再继续进行下去。 然而,倘若承租方违反合同条款,例如未获得出租方认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对房屋内的设施造成实质性损害、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等等,那么出租方有权利扣除部分乃至全部的押金。 在此需特别提醒各位,关于退还押金的具体准则与流程,务必严格按照当事人双方共同签署的租赁合同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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