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分居证据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分居证据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是由双方签署的书面分居协议,该协议应详尽地注明了分居的起始时间以及具体的缘由。 其次,一方在他处独立租房的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的相关凭证,以及水电费缴纳的收据等,都可作为分居证据的有力支持。 再者,双方之间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进行的沟通记录,如果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分居的实际情况,同样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除此之外,来自邻居、朋友等人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明分居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 最后,由社区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具的证明文件,也可以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分居证据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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