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来探讨因签约主体不适格引发租房合同无效的可能原因:
(1)由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授权代理人事先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越权代理人签名且未经追认的房屋租赁合同。 其次,我们要了解租赁房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导致租房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 (1)违法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一律视为无效: 这种契约通常被认为是无效的,但是如果一审法庭辩论结束之前能够获得合法手续,那么法院会视其有效的; (A).那些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进行建造的房子; (B).未经批准或未严格按照批准文件内容打造的临时建筑; (C).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年限,超出部分视为无效; (D).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构审批的房屋,未经过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达标的房屋; (2)房屋租赁期限过长也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受到影响: 期限超过20年的房屋租赁,超出部分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3)涉及到共有的房屋出租: 在共有人之间未作特别约定的前提下,需要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才能签订租赁协议,否则在共有人不予认可的情况下,所订立的租赁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以及(4)关于房屋转租: 承租人未经房东允许不得自行转租房屋,房东有权要求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签署的转租合同无效。 若承租人在征得房东同意的基础上将租赁房屋转租给了第三方,但转租期限超出了承租人剩余租赁期的,人民法院可能会视超出部分的约定无效,除非出租人和承租人另行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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