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应如何赔付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依照商品房销售协议中的条款,开发商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
若商品房销售协议中并未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额进行明确约定,我们将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期内相关监管部门所公布的或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结构评定的同等地段类似房屋出租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来制订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金额。 若您对于约定的违约金存在过高以致于您可能面临的经济压力过大之疑虑,可以向我方提出申请要求适度降低。 然而,利率应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为限,这才是我们予以受理申请的底线标准。 若您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能弥补您的实际损失,那也欢迎您提出增加的需求。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若出卖方延迟交付房屋并已由我方多次催促其尽快履行,且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旧未果,我们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除非我们与您之间之前已有其他约定。 同时,需要提醒您的是,法律并无规定解除权人在何种条件下有行使解除权的合理期限,此期限应为我方在得知您想要行使解除权的原因开始,经过约三个月的时间后都尚未收到反馈。 如果我方在此期间没有得到您的任何回复,或者您知道自己享有解除权但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时再行提出,那时您的解除权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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