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无法采光,能否解除租赁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居民所居住的房产可能无法获取到充足的光照。
此类情形之下,他们有权选择解除租赁协议。 具体来说,居住于具备充分阳光照耀条件的房产对于每个人都至关重要。 采光权即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者有权享受从室外获得适当光线的权益。 根据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任何建造建筑物的行为都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相关标准,并且不得影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以及日照等问题。 倘若您与房地产开发机构就住宅日照事务存在明确的约定,那么当前者实际交付给您的房产违背这种双方达成的共识时,您便有权利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所支付的租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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