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优先承租权是否为法定权利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国家,优先承租权并非法定权利,而是一项约定俗成的概念,其意义在于在租赁合同期满之后,原承租方有资格在同等条件下,率先与出租方洽谈续签租赁协议。
然而,中国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并未对优先承租权做出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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