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四年了还能起诉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所述,争议解决的实效期通常设定为三年时间,并且是从当事人逐渐意识到或者有理由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和义务责任方之时算起。
但倘若当事人权益受损之日距离现在达到了二十年之久,这个时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护,除非出现了特殊的情况,人民法院才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来决定是否延长这个时效期限。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借钱不还的行为发生在四年前,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就应该从当事人意识到或者有理由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如果从这一天开始,还未超出三年的时效期限,那么当事人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如果超过了三年的时效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可能不会再对该项权益进行保护,除非当事人能够证明存在特殊的情况,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时效期限。 因此,能否提起诉讼,关键在于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已经届满。 如果时效期间尚未届满,当事人便可提起诉讼; 反之,若时效期间已经届满,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当事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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