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在保全期间能否签订租房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遭到保全之初至保全解除期间,依然允许其出租。
然而,为保护承租方权益,要求出租方有义务告知承租方此房产已经遭到保全,而且承租人不可抵抗法院实施的强制性执行措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如果承租方有足够理由在租约期限内反对向第三方转让占有此房产,且在人民法院实施查封行为前,已签订了合法且有效的书面租房协议且实际占有和使用该房产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支持。 若承租人和被执行人才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用显失公平的极低价格获得被执行的不动产租赁权或伪造交付租金的证明文件,则其针对阻碍房产转让占有提出的主张,人民法院将不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承租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承租被执行的不动产或者伪造交付租金证据的,对其提出的阻止移交占有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