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苏州租房开店办工商执照需要啥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为租赁场地办理商业经营许可证时,房东需向承租方提供相关房产证明文件副本(如房产证或土地证复印件)以供参考;
另一方面,承租方也需向当地工商监管部门递交租赁合同正副本以便办理手续。 因此,承租方务必与出租方签署正式租赁协议,以免后续申请营业执照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困扰。 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首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其次,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再次,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决议; 第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第六,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七,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八,租赁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最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悔没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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