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税费由谁承担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者有义务承担所出租房屋所需缴纳的租赁业务税金。
2.倘若房屋所有者离开本国或者该房产存在法律争议,则应由房产的代理人或实际使用者负责支付房屋租赁业务的相应税费。 3.如若房屋所有者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限内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构申报租金收入,税务部门有权通过信函方式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告知书》发送至承租人手中,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寻找并通知到房屋所有者,以便其按时缴纳相应的税款。 4.若承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找到房屋所有者并完成税款缴纳,则视为房屋所有者未在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由承租人或房产的代理人、实际使用者代为履行代扣代缴房屋租赁业务税金的职责。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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