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多久提取一次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现行的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满足相应要求的员工每个人每年仅能提出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的申请,而两次申请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满足的提取条件包括: 员工必须连续且足额地缴纳至少三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同时,他们和配偶在自己所属的地区内都没有属于自身的产权住房,并且正在租赁住房中。 在这前提下,这些夫妇可以分别提取属于他们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去支付房租费用。 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员工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相关储蓄账户手续,然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核程序后,将核准提取的款项划入此账户。 当员工收到这个账户的款项后,就可以将它们自行取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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