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合同写拆迁后失效,只能等到拆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拆除旧有建筑物之后,原有租约所规定的租赁法律关系仍然生效且必须持续履行,出租方无权因此单方面解除或终止该项合约。
然而,鉴于原先居住的房屋现已被拆除,所以承租方可依据补偿安置计划的相关条款迁移至新的房屋内居住使用。 若新安置的房屋与原住房存在差异,那么双方主有权限根据事实情况协商重新商定租金标准。 若新房无法满足承租人的原有需求,则承租人亦享有法定权利单方面解除合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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