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租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租金附加扣减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首先,对于直辖市、省级行政区的首都和列入省级计划单列名单的其他城市,其住房租金的扣减标准定为每月1500人民币; 其次,若某个城市市辖区内的常住人员数量超过了100万人,那么该城市的住房租金扣减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100人民币; 最后,若该城市市辖区内的常住人员数量未达到100万人,则其住房租金扣减标准仍为每月800人民币。 目前,房屋租金附加扣减政策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档次: 直辖市或省级行政区的首都,其具体扣减标准初步设定为每人每月1500人民币;而大型城市,即城市市辖区内的常住人员数量超过100万的城市,其扣减标准预计为人均每月1100人民币;至于城市人口不足100万的城市,其人均每月扣减标准也仅限于800人民币。 城市的分类通常基于其实际的居住人口数据。 在一个完整的税法年度内,个人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费用超过15000元且扣除医保报销的部分,需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申报和结清,并且这笔费用在80000元的限额之内可以由纳税人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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